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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  则

第一条 为加强本协会会员管理,维护会员权利,充分发挥会员作用,根据《北京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本协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。

第三条 本协会会员接受协会的领导,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,承担并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。

第二章 资格条件

第四条 自愿加入协会成为会员,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学科、专业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(四)每个会员单位只能选派1人作为该单位的代表。

第三章 加入程序

第五条 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资格条件的个人和单位,有加入协会的意愿,可向本协会提出入会申请,依以下程序加入协会。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提交相关证明材料:会员入会登记表;

(三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
第六条 个人和单位会员可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本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。个人和单位应如实、准确填写入会登记表。

第七条 本协会每年3月和9月集中受理会员入会申请,审查资格条件,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。符合资格条件的,经本协会秘书处审核,提出新入会名单后,提交理事会审定。

第八条  经本协会理事会批准,新会员名单向会员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,由本协会正式行文批复、颁发电子会员证书,并向会员公告。

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

第九条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退会自由。

第十条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制度;

(二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四)团体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;个人会员不需要缴纳会费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五章 服务和管理

第十一条 本协会通过开展项目、培训、论坛、会议、各类活动等方式支持会员能力的提升,调动各方资源支持会员合法合规发展。

第十二条 本协会支持会员在发展、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强协作,联合开展活动,共商共建共享各方资源和成果。

第十三条 会员登记信息有变更的,应及时与本协会秘书处沟通,以书面或电子形式,将变更信息向本协会备案。

第十四条 本协会会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归口负责。

第十五条 本协会置备完整的会员名册,保存会员变化情况的证明材料,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,并向会员公告。

第六章 退  出

第十六条 单位会员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,或者被宣告破产,或被注销的,上述情形发生时,该单位会员自动退出本协会。

第十七条  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后,其在本协会的会员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,并向会员公告。

第十八条 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单位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十九条 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及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行为;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;有损本团体名誉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二十条 会员对自动丧失会员资格、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,可以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理事会、监事会提出申诉,必要时由理事会、监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,申诉或者审议期间不影响决定效力。

第七章 附  则

第二十一条 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二条 本制度自第八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开始执行。

附件1

个人入会登记表

姓名 性别 出生年月 (照片)
籍贯 民族 政治面貌 
职务 职称 最高学历 
身份证号 手机号 
工作单位 E-mail 
通讯地址 
其他社会职务 
时间单位名称职务
从至  
从至  
从至  
主要成果 
协会意见  (协会盖章)年月日
入会时间年月日经第届第次理事会讨论批准。

附件2

单位入会登记表

协会名称北京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
单位名称 
法定代表人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 
组织机构代码 注册登记证号 
联系人 联系电话 
单位通迅地址 
经营范围 
本单位了解和认同协会的宗旨和章程,自愿申请成为该协会会员,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。 单位盖章:法定代表人签字:年    月    日
协会意见 (协会盖章)年    月    日
入会时间年月日经第届第次理事会讨论批准。

附件3 电子会员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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